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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国际商事法庭敲响“第一槌”
时间:2019-06-14 10:55:03  来源:中国贸易新闻网  作者: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国际商事法庭开庭审理了原告泰国华彬国际集团公司与被告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红牛中国)及第三人英特生物制药控股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一案,敲响了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案件的第一槌。

泰国华彬国际集团公司与红牛中国及英特生物制药控股有限公司之间的矛盾由来已久,继商标授权等纷争后,此次焦点在于股东资格争夺。据了解,原告华彬集团和被告红牛中国背后为同一实控人严彬。严彬看似自己起诉自己的行为,其实际目的或许是通过诉讼,撼动第三人英特生物的股东资格,从而牢牢把控红牛中国。被告一方则认为,严彬一方这一行为是为了拖延红牛中国的清算程序,以维持对红牛中国的继续控制。

庭审中,各方当事人就案涉7%股权的出资情况、对案涉股权实际行使股东权利和履行股东义务的主体、相关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代持合意、原告的显名请求是否应予以支持、原告的请求是否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五个争议焦点展开辩论。

进入国际商事法庭的案件,一方面争议标的数额在3亿元人民币以上。另一方面,案件在涉及到涉外因素的同时还要在中国有重大的影响。对于红牛系列案件来说,其不仅涉及股东资格认定纠纷,还包括公司分红、合资合同等纠纷,案件互相牵连并在多地法院分别展开,因此满足了国际商事法庭的受理要求,也将成为国际商事法庭的重要审判样本。

自2018年6月29日国际商事法庭正式揭牌成立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制定了国际商事法庭程序规则、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工作规则,以及关于“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规定,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开局良好。去年年底,国际商事法庭已经受理了涉及日本、意大利、泰国等国家当事人在内的第一批案件,目前已有部分案件进行了庭前会议、询问等程序。

“在其他国际商事法庭,解决纠纷仅有审判一种方式,而当事人一旦进入中国国际商事法庭,就可以选择通过调解、仲裁和诉讼三种方式来解决纠纷。”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法研究所所长沈四宝表示,调解、仲裁、诉讼相结合的“一站式”纠纷解决机制体现了中国国际商事法庭特有的东方智慧。

“中国国际商事法庭对于多边主义和投资贸易自由化,是坚定的践行者、承诺者、支持者和建设者。”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单文华表示,此次开庭将为中国国际商事法庭的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提供一个蓝本,对我国司法公正、高效、低成本地解决包括涉“一带一路”在内的各类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是非常有益的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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