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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涉外商法宣传周之“调解仲裁宣传周”微课堂 第四期 CIETAC商事仲裁问答
时间:2021-09-29 17:29:31  来源:  作者:

         一、CIETAC受案范围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仲裁的方式,独立、公正地解决契约性或非契约性的商事等争议。

仲裁委员会受理下列争议案件:

(一)国际的或涉外的争议案件;

(二)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或台湾地区的争议案件;

    (三)国内争议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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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示范仲裁条款

示范仲裁条款(一)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Any dispute arising from or in connection with this Contract shall be submitted to China 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Trade Arbitration Commission CIETAC for arbitration which shall be conduct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CIETAC's arbitration rules in effect at the time of applying for arbitration.The arbitral award is final and binding upon both parties.

示范仲裁条款(二)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__________分会(仲裁中心),按照仲裁申请时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Any dispute arising from or in connection with this Contract shall be submitted to China 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Trade Arbitration Commission (CIETAC)___________Sub-Commission (Arbitration Center) for arbitration which shall be conduct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CIETAC's arbitration rules in effect at the time of applying for arbitration. The arbitral award is final and binding upon both parties.

三、仲裁程序

贸仲委的仲裁通常根据其现行规则进行,现行有效的规则是201511日起施行的《仲裁规则》。当事人约定适用其它仲裁规则,或约定对现行规则有关内容进行变更的,从其约定,但其约定无法实施或与仲裁地强制性法律规定相抵触者除外。

●仲裁申请

●答辩和反请求

●管辖权异议

●放弃异议

●仲裁庭

●《仲裁员名册》

●独任仲裁员

●三人仲裁庭的组成

●多方当事人对仲裁员的指定

●回避、替换和多数仲裁员继续程序

●审理

●证据

●保全及临时措施

●裁决

 四、申请仲裁须知

(一)到本会仲裁,一般需要您/您公司与对方的合同中有仲裁条款,或者达成书面仲裁协议。

(二)申请仲裁时,请提交下列文件

1.仲裁申请书(包含证据,包括有仲裁条款的合同或书面仲裁协议);

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凡索赔金额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或双方当事人特别约定适用简易程序的,应适用简易程序,需要仲裁申请书一式三份;其他情况则应提交仲裁申请书一式五份;如果被申请人不只一个,那么,每增加一个被申请人,需相应增加一份仲裁申请书。

仲裁申请书需要提交原件,加盖公司公章或由授权代表/代理人签字。证据文件一般只需要复印件,但开庭时须带原件以备当庭质证。

2.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果委托了代理人代为办理。

3.如申请人为公司,则请提交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如申请人为自然人,则请提交身份证/护照等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4.如果需要申请财产保全/证据保全,请(1)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证据保全申请书原件一式两份,(2)增加提交一份仲裁申请材料,(3)书面指示本会向哪一具体法院转送,并提供该法院的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等。

(三)请注意,仲裁申请材料须文件整洁,编写页码,装订成册。

 

(四)请按照仲裁规则中仲裁费用表的规定交纳仲裁费预付金,仲裁费的数额将由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后通知申请人。仲裁费的承担由仲裁庭在裁决中最后确定,原则上由败诉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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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常见问题

1.我们能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来解决争议吗?

通过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的方式解决争议,需要您与对方的合同中包含有效的仲裁条款(或者有单独的仲裁协议),明确规定一旦双方发生争议,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

如果没有仲裁条款(仲裁协议),可以请求本仲裁委员会对双方的纠纷进行调解。

2.哪些类型的争议可提交仲裁?

涉及国际、涉外(涉港、澳、台)和国内的契约性或非契约性的经济贸易争议均可提交本会仲裁。但本会不受理以下争议:(1)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争议;(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3)劳动争议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争议。

3.一方当事人是政府机构,可以申请仲裁吗?

如果双方之间涉及的是经济贸易纠纷,而不是行政争议,即使一方当事人是政府机构,也可以申请仲裁。

4.有关文件是否需要经过公证认证?

境外当事人申请立案时提交的文件不一定进行公证认证。如果仲裁庭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认为有必要进行公证认证,当事人则应予办理。

5.申请仲裁需要交费吗?

是的,申请人须预付仲裁费。仲裁费根据仲裁请求的金额按比例收取。

该项费用属预付性质,最终由谁承担,将由仲裁庭在裁决中予以决定。原则上,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如果受理后因双方和解解决或由仲裁庭调解解决,有可能会酌情退回部分仲裁费。

6.预交仲裁费有期限吗?

申请人预交仲裁费没有严格的期限。但是仲裁委员会只有在申请人办理完毕付款手续后才能受理案件,向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发送仲裁通知。

7.申请人在仲裁前能申请财产保全吗?

在仲裁程序开始之前,申请人不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申请财产保全。仲裁委员会最早只能在发送仲裁通知的同时向法院转交申请人的财产保全申请。

8.仲裁庭做出的裁决在国外能执行吗?

本会仲裁庭做出的裁决可以根据联合国“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在全球134个国家和地区得到承认和执行,并可根据有关安排在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得到承认和执行。

9.到境外执行仲裁裁决应办理什么手续?

到境外执行本会仲裁裁决应到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法院进行申请,根据当地的有关法律办理相关手续。建议当事人委托当地律师协助办理。

六、联系我们

贸仲委成都办事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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