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贸促动态
我国跨境电商范围扩大 丝路最亮
时间:2019-06-21 17:12:03  来源:中国贸易报  作者:张凡

进入6月以来,国内跨境电商平台和众多商家紧抓“6·18购物节”机遇,展开了一系列营销攻势,为拉动我国的进出口贡献着自己的力量。商务部研究院电子商务研究所日前发布的报告《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报告2019》显示,2018年,中国海关验放的跨境电商进出口总额为1347亿元,增长率为49.3%。

报告分析认为,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电子商务市场之一,2018年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持续增长,货源国范围不断扩大。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走深走实,丝路电商快速发展,成为我国外贸新亮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的优质生活用品不断进入中国市场。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的西安和兰州,进入我国2018年新增22个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名单。我国重要节点城市跨境电商持续创新发展,将进一步带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不过,报告也提醒,随着“一带一路”的深入实施,沿线国家、地区的多样性、差异性将进一步扩大,这给我国跨境电商走出去带来不少挑战。

根据该报告,电子商务国际合作机制建设快速推进,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我国电子商务双边国际合作成果丰硕。截至2018年底,与中国签署双边电子商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达到17个,覆盖五大洲。从谅解备忘录的内容看,中国开展跨境电商国际合作以伙伴国的国情和经济发展基础为出发点,体现了双边经贸的互补性。如中国与奥地利之间强调通过电子商务促进优质产品及服务的进出口贸易,中国与巴拿马之间强调通过电子商务合作提升物流和旅游服务水平,中国与俄罗斯、阿根廷等国家强调通过电子商务合作促进优质特色产品的跨境贸易。从未来的发展潜力和趋势上看,随着这些谅解备忘录的推进与落实,中国与伙伴国之间的双边跨境电子商务将迎来新机遇,具备良好的发展前景。

二是多边区域电子商务合作取得新成效。例如在金砖厦门会晤促成《金砖国家电子商务包容性合作框架》,并就示范电子口岸等达成十余项务实成果,进一步深化合作;在第三次中国—中东欧国家经贸促进部长级会议期间,各方就深化“一带一路”和“16+1合作”框架下中国与中东欧国家贸易、投资、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能、金融、电子商务、中小企业合作等重点议题深入交换意见,达成广泛共识,并一致通过了《中国—中东欧国家电子商务合作倡议》。在未来,中国将与中东欧16国共同探讨建立“16+1”中小企业合作平台、电子商务合作平台、海关协调中心、数字经济和智慧产业合作平台,促成更多经贸合作成果。

三是自贸协定电子商务谈判积极推进。2018年,中国全面推进RCEP、中国—新西兰、中国—以色列等将近20个自贸协定的电子商务议题谈判及相关协调工作,完成了中国—新加坡、中国—毛里求斯自贸协定电子商务章节谈判,涵盖了电子认证和电子签名、在线消费者保护、无纸化贸易、透明度等内容。

报告显示,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已经成为外贸创新发展的新亮点、转型升级的新动能、创业创新的新平台和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新载体。各综试区推出了一系列创新举措,如在开发融资、保险等金融产品方面,设立信保资金池,提高中小跨境电商交易能力,创新保险服务,与出口信用保险和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合作,为海外仓出口业务提供金融支持。随着我国35个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在制度、管理和服务等领域大胆创新、协同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体制性难题将逐步破解。

报告还指出,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当前呈现出三大特征,即,市场需求精耕细分,助力消费结构升级;跨境电商平台优化升级,服务能力增强;优化供应链管理,加速品质产品出海。同时,我国跨境电子商务未来发展将有四大趋势,即我国跨境电子商务进口将进一步扩大;融合创新将成为跨境电子商务的新增长点;跨境电子商务将进入规范发展阶段;我国参与跨境电子商务国际治理将不断深入。

CopyRight (C)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南充市委员会 南充国际商会 版权所有 备案号:蜀ICP备08006515号